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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协议


盘长中国结经销合作协议(样本)

甲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乙方北京盘长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确保双方权益,维系合作关系,甲乙双方就盘长中国结经销问题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1、 乙方授权甲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狭义区域内独家经销盘长中国结。原则上乙方在这一地区不得继续发展经销商。

2、 乙方以出厂价作为对甲方的结算价格,当甲方每月累计平均入货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时,以出厂价的90%作为对甲方的核算价格,三个月考核一次。

3、 甲方产品在不损坏、不弄脏、不褪色、不变形的情况下,乙方可予以等价调换其他产品,但时间不得超过30天,由此而产生的运费由甲方负担。

4、 视甲方的需要,乙方可为甲方代为培训营业员(地点:北京),乙方可协助甲方在甲方经销区域内承接大批次定单,并在中国结艺网上刊登盘长中国结经销商名录,以作宣传。

5、 甲方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合法的经营手续,并按照乙方的相关要求选择经营店面。

6、 甲方每月由乙方的平均进货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,三个月核定一次。

7、 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,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,不得销售非乙方生产的产品,且不得向乙方其它经销商狭义经销网点提供货源。

8、 甲方应每季度向乙方提交一份市场报告,内容包括:销售情况、客户及顾客意见反馈、广告资料、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等。

9、 本合同有效期为       年,合同期满后,同等条件下,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。

10、本合同执行以甲方同期管理制度为依据,未尽事宜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无章可循或无例可考之事项本着最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友好的原则,双方协商解决。

11、本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12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定之日起生效。

  方:                乙  方:
  址:                地  址:
代表人: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:
  话:                电  话:
开户行:                开户行:
  号:                账  号:
    年   月   日           年   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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